護理師無故遭婦人刺殺,加害人卻因「精神障礙」,被法官判處無罪! 😡😡😡精神病不是萬能保護傘,如果每個加害人都可以利用精神病來規避刑責,那誰來保障醫護人員的執業安全?我們已要求司法院提供法官採證精神鑑定的結果給本辦。 其實醫療法第24條和第106條都有提到保障醫護人員職業安全的「公訴罪」,我們一定會追查此案,絕不讓此案開例。 Tags: 59 views 2 likes 0 comments Share this: 陳靜敏 About author ? 成大護理系教授 ? 護理專業團體代表 ? 立法院唯一護理背景專業立委 ? 最大目標:壯大護理界、促進全民健康 政績與心得漫畫《進擊的護理師》:https://reurl.cc/lL6Xv6 106 subscribers 14789 viewes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channel/UCTKSsKD-0ABLEAw7ebWoSFw View all posts